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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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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宏斌先生,请他介绍即时比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永宁先生,省公安厅江河保卫总队总队长张悦先生,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处长陈佰金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先生,他们将一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首先请张宏斌厅长作介绍。
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宏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江河湖泊管理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11月和2017年12月,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即时比分高度重视,于2018年6月底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并持续深入抓好实施。
   一、五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
  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以来,即时比分不断探索创新体制机制模式,建立健全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正向激励等制度,完善推进联防联控、部门协调、司法衔接、社会参与等机制,形成了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河湖长制工作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河湖面貌得到持续改善,即时比分河湖长制工作得到国家充分肯定,2020年和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一)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建立了五级河湖长、四级河湖警长责任体系,同步设立三级河长办、警长办。各级总河长、河长以发布总河长令、召开河长会议、开展巡河等形式部署任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出台60余项河湖长制法规制度,建立政府、部门、河长和河长办“四位一体”考评体系,层层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职责,促进河湖长规范履职、河湖治理工作高效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同,建立联合共治的河湖治理保护格局。建立“河长+河湖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松辽流域、海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松辽委与东北四省区河长办协作机制,强化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统筹协调解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重大治理保护问题。同时,加强公众参与引导,全省设立巡(护)河员、水(库)管员1万余人,志愿者团队90余个,积极构建全民管水治水护水新格局。
   (三)重拳整治乱象,维护安全有序的河湖管理秩序。针对侵占河湖、破坏河道等行为,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通过实施河湖“清四乱”、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河湖清漂、垃圾清理等专项行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四)突出重点流域,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母亲河辽河作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突破口、先手棋,从2019年起全面打响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制定了《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围绕防洪提升、水质达标的目标,坚持“五水共治”“五级共抓”“五措并举”,实施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全力打造辽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
   二、2022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聚焦河湖长制重点任务,持续加大河湖管护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
   (一)强化河长履职。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省总河长连续4年签发《辽宁省总河长令》,与各市总河长签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部署年度重点任务。省级总河长、河长带头巡查责任河湖,示范带动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30万余人次。完善“四位一体”考评体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落实省级奖补资金5850万元,推动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二)强化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地下水压采实施效果评估,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浑河等7条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辽河干流等14条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组织7座水库补充生态水3.8亿立方米,7条重点河流9个主要控制断面泄放生态水量全部达标。
   (三)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面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同步推进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公布118处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推行河道砂石集约化、规模化统一开采管理,规范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有序推进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选取浑江、柳河为典型推进省级重点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织编制重点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持续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四)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复核排污口整治情况,对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办整改。推进排水老旧管网改造,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质超标问题整改督办。14个市、沈抚示范区和28个养殖大县编制完成“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统筹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船泊港口污染防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强化水环境治理。实施河流断面水质问题零报告制度,开展20个重点河段达标攻坚。印发辽宁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完成10条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1-6月份,216个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9%。
   (六)强化水生态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万余亩,完成造林作业面积80.66万亩,持续巩固重点河流滩区生态修复成果。完成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终期评估,开展浑河、大凌河健康评价,实施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
   (七)强化监督执法。充分发挥“河长+河湖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健全上下贯通、全域覆盖的监督执法机制。水利、公安、检察等多部门联合推进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打击整治“沙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年初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各类涉河涉水刑事案件306起,破获刑事案件310起,查处治安案件79起,与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办理行政案件123起。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实施河湖长制为抓手,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全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一)强化责任落实与部门协同。认真贯彻《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全面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强化“四位一体”考评激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河长+”及松辽流域、海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作用,持续强化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
   (二)严格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同步推进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河湖清漂、垃圾清理等专项行动。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持续深化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完善河湖划界成果,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开展重点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促进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保护。坚持源头防控、水岸同治,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农业污染防治,严控各类污染源。继续实施河流断面水质问题零报告制度,持续开展重点河段达标攻坚工作。持续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试点工程,督导入河排污口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推进县级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四)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巩固辽河、凌河、浑河等重点河流滩区生态封育成果,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加强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做好“十四五”时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跨市河流水量分配份额等分解落实,持续实施压采地下水行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谢谢宏斌厅长。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
人民网记者:
请问今年以来,即时比分在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
一是持续打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配合推进辽浑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开展辽河主要支流柳河、招苏台河、寇河及养息牧河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督导推进省重大项目“水润辽宁”中24个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
   二是持续强化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印发《辽宁省2022年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市制定工作方案及“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对纳入全国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信息管理系统的89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实施动态管理和月调度。
   三是强化河流水质常态化管控。确定辽河巨流河大桥等20个重点河段开展水质保达标行动,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实施定期调度;建立水质达标预警机制,今年上半年,累计发布水质动态预警超标信息119次,推动解决涉及12个市的各类问题27个。
   四是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地级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全省黑臭水体交叉监测数据定期公示,确保“长治久清”机制落实。同时,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水利厅联合制定印发《辽宁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
   五是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的查处力度。1-6月,全省共查处涉水违法行为81件,共处罚743.77万元。同时,将处罚信息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评价等信用系统,并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实施联合惩戒。
国际在线记者:
即时比分在强化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副主任王永宁:
在5年多的探索实践中,即时比分建立了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双总河长,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健全制度保障、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履职方式,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一是推动制度先行,依法依规履职。积极推动《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出台落地,在法制层面固化河湖长职责及履职方式,指导督促各级河湖长知责明职、履职尽责。实现了“制度化”到“法制化”转变,开启了即时比分河湖长工作有法可依的新篇章。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5月,建立了河湖长动态管理体系,明确河湖长实行职位接替制度,压实河湖长责任链条,保障河湖长不空岗、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不缺位。
   三是坚持高位推动,抓好重点工作。省总河长连续四年签发《总河长令》、与各市总河长签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部署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推动重点、难点工作落实,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见实效。
   四是强化河长巡河,发现解决问题。全面落实五级河湖长巡河巡查制度,推动省级河长与省级河湖警长联合巡河。2018年以来,各级河湖长巡河238万余人次,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护突出问题,巡查在河湖“最前哨”,守护到河湖“最后一公里”。
   五是加强奖励考核,用好“指挥棒”。将河湖长制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落实有关重大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督查激励、“大禹杯”竞赛考评,探索建立了“四位一体”考评体系,发挥好考评激励的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地方党委政府、河长湖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是加强河湖长培训,提升履职效能。将河湖长制培训纳入省委党校培训计划,强化河长履职意识,解读河湖长年度重点任务、重点法律法规及工作细则,提升河湖长履职效能。具体回答这个问题。
中新社记者:
即时比分实行河湖长制后,公安机关也相应实行了河湖警长制,近年来围绕河湖治理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公安厅江河保卫总队总队长张悦:
全省公安机关自2018年开始实行河湖警长制。经过几年实践,打造了河湖警长制“辽宁品牌”。目前,全省设置省、市、县(市、区)、派出所四级河湖警长4222人,省、市、县(市、区)河湖警长办125个。几年来,围绕河湖长制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巡河工作。全省四级河湖警长平均每年巡河23700余次,直接解决巡河中发现的问题3000余件,有力深化了河湖警长工作。
   二是着力强化河湖治安防控工作。各级河湖警长办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措施,全面强化河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人防”措施,省河长办、省公安厅河湖警长办联合印发《辽宁省公安机关河湖网格化管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凡设河长湖长的河湖全部实行“网格化”管护,结合河湖警长巡河、河长办与河湖警长办联合巡查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人防”体系。强化“技防”措施,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将“天眼”“雪亮”工程中涉河湖探头全部进行了整合并建立“指挥室”,开展网上巡逻,对视频探头不能覆盖的区域,采用无人机进行巡查,保证了防控无死角,打造了全天候的河湖“技防”系统。强化“物防”措施,各地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联合,采取架设铁丝网等物理隔离措施,对河湖重点区域进行保护。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建立,不仅预防了违法犯罪,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敏锐掌握违法犯罪动态,迅速打击处理。
   三是严厉打击整治涉河湖违法犯罪。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露头就打的“严打”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全省河湖治安秩序长期稳定。每年省公安厅都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督促各地公安机关全力出击、提高打击力度,省公安厅采取了“挂牌”督办、异地调警、指定管辖、进驻式检查通报等措施;各地公安机关则通过强化巡查(夜查)、阵地控制、“网格化”管护、网上巡逻、无人机巡查以及发动群众举报等措施,提高对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搜集力度,从而提高了打击效能。今年1至7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涉河涉水刑事案件3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7人;查处治安案件79起,行政拘留52人;与行政部门联合执法办理行政案件123起。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将本着“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强化工作配合,严厉打击整治危害河湖治理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河湖治安秩序稳定,为推进辽宁幸福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
辽宁日报记者:
即时比分在河湖长制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哪些经验做法和创新?
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处长陈佰金:
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践中,即时比分不断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法规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核体系,河湖长制经历了从无到有和不断建立完善的过程,并逐渐向“有能有效”转变。
   一是在全国首次设立流域片区河长。在满足国家要求的“河湖所在地区分段设立河长”的基础上,结合即时比分实际,按照“行政区域全覆盖、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原则,设立流域、河流(河段)或片区河长,其中省级设立8大流域(水系)河长,分别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设立流域水系河长的制度安排在全国属于首创,进一步明晰了跨行政区域河湖管护责任,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在全国首次将水库纳入河湖长制体系。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四级总河长、河长和设置三级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按照管理权限与区域相结合的原则,设立水库(水电站)库长(站长),由所在河流河长兼任。这一创新做法,在全国率先将水库(水电站)纳入河长制范畴,实现河湖管护责任全覆盖。
   三是在全国首创逐年签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2019年至2022年,省总河长与各市总河长连续四年签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链条。
   四是在全国较早实现“河湖警长”全覆盖。2018年5月,即时比分按照“对应河长、分级设立、属地管辖、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省、市、县、派出所四级河湖警长和省、市、县三级河湖警长制办公室,实现与同级河长“一对一”全配套、全省全覆盖。2021年9月,省河长办与省公安厅警长办联合建立了公安机关河湖网格化管护机制,加大河湖治理保护执法力度,有效解决了河湖执法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此外,2021年4月,即时比分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五是在全国较早出台河湖长制地方性法规。2019年,在全国较早以省级地方法规形式出台《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重点对即时比分河长湖长制工作体系,总河长、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河湖长制监督考核机制,责任追究办法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固化,实现了“制度化”到“法制化”转变。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即时比分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下步重点在哪些方面持续发力?
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宏斌:
即时比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压紧责任链条,汇聚工作合力,推动全省河湖治理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是实现了责任全覆盖。将3565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个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757座水库、191座水电站及7000余条房前屋后微小河湖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畴。规范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1.9万人,四级河湖警长4000余人,建立河湖长动态调整及责任递补机制,压实了河湖长的责任,实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号召。
   二是实现了宜居水环境。通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大河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力度,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上半年,全省150个国考断面中,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2.7%,同比增加2%,无劣Ⅴ类水质断面。84个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三是实现了健康水生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2016年以来,实施重点河流生态修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3余万亩,建设水源涵养林647.72万亩,泄放生态水量33.7亿立方米。辽河已经形成全线贯通的绿色生态长廊,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健康河湖画卷日益显现。
   四是实现了防洪保安全。加大河湖水域岸线管护力度,持续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自2018年起全省累计清理整治“四乱”等问题5455个,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的“硬骨头、大块头”和焦点、难点问题,有效保障了河道行洪畅通,为近年来全省实现“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防洪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健康美丽幸福河湖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书》贯彻落实,持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牢牢守住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底线。
   一是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水利、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健全“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肃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严格采砂规划、许可、监管、执法各环节管理,推行集约化、规模化统一开采,规范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组织各地区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提请河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清理整治任务。推动河湖垃圾分类清理及河湖清漂专项行动,规范清理河湖垃圾处置,建立河湖垃圾清运管护长效机制。抓紧编制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有序推进“三区三线”划定,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保护格局。
   三是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坚持源头防控、水岸同治,深入开展全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统筹抓好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业企业和农业农村污染控制。不断巩固重点河流滩区生态修复成果。持续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有效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整治,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整治,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请大家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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