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立全过程人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信息来源:沈阳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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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沈阳市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挖掘和凝练出一批独具沈阳特色的经验和创新做法,形成了“建立全过程人民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这个创新成果。

  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了做好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居住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三问”,即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着力解决老旧小区生活设施老化破损,社区服务设施不完善,社区综合治理水平不高等问题。

  前期工作问需于民——“改不改”“改什么”“怎么管”由居民定

  推行“基层组织、居民申请、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实施方式,自下而上,变“任务制”为“申报制”。坚持党建引领,践行“两邻”理念,“改不改”“改什么”“怎么管”由居民议、居民选、居民定,居民意愿强烈的事项优先实施。通过召开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居民的改造意见。

  今年全市计划改造800个小区,发放回收调查问卷11.75万份,召开座谈会841次,收集居民意见,结合小区实际合理采纳。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回应居民诉求。

  实施过程问计于民——800个小区都成立“改造居民义务监督小组”

  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需要严格管控,全民参与监管,800个小区都成立“改造居民义务监督小组”,搞“小板凳”工程,多方共同监督管理,遇到改造实际问题,及时碰头、及时解决,同时对改造的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管。

  首先,沈阳市建立了“人民设计师”制度。聘请129名“人民设计师”常驻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业人才进社区服务,对专业设计单位形成的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补齐改造短板,确保设计方案既尊重居民意见又符合专业设计标准,有效提升了老旧小区改造的针对性。其次,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在园区内设立公示板,一个小区一张图纸在小区内公示。同时,公示改造内容、时间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代表信息,公开市区两级监督电话,接受居民监督,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最后,实施第三方测评制度。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观摩、年考评制度。综合运用第三方考核和社会评价的方式,对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议。

  改造成果问效于民——推行过程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度测评、民意验收制度

  居民满意是检验老旧小区成果的唯一标准,不仅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要切实抓好问效于民,不断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提升水平,向人民交出优异答卷。一是过程满意度调查制度,第三方机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居民进行满意度调查;二是综合满意度测评制度,第三方机构对完工后的工程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居民满意率低于90%的小区不予验收,切实做到问效于民;三是推行民意验收制度,工程完工后,采取“民意验收”和工程专业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居民监督代表、社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部门参与验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不予签署验收证书。

  沈阳市房产局将以“三个革命”为工作指引,以“一拆五改三增加”为实施路径,实行全过程人民参与的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打造15个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试点,改造120个党群服务中心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从硬件改造,向提供软件服务方向转变。树立城市更新理念,探索城市更新的有机之道。

责任编辑:孙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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