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盘锦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部署要求,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盘锦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27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361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3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9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82条,县区、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000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785.2万人次,依申请公开128条,办结率达100%。目前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全年召开18场政府新闻发布会,对红海滩国际马立松启动仪式、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螃蟹沟改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重要信息进行及时发布。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主体责任

  2016年盘锦市按照省政府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发展要求,调整了盘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现有政府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丰富,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保存,谁发布的原则,保障网站内容。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丰富完善了17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对各项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成31项具体内容,明确了25个牵头部门落实,并明确时限和责任人,着力推进。2016年,全市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700余条。

  其中公开双创政策汇编信息164条,就业资讯信息237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14条,减税降费信息344条,扶贫与救助信息373条,环境保护信息685条,住房保障信息222条,饮水安全信息59条,重大项目信息305条,教育信息信息341条,疫情防控信息141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90条,转移落户信息173条,国有企业信息230条,审计报告和公告信息125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85条,市场监管信息信息59条。全市各有关单位配合密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齐心协力推进工作,确保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推进信息“五公开”,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情况。2016年,盘锦市重大决策征求社会意见3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5次,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文件15件。

  二是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公开情况,2016年,盘锦市公开重大决策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信息43条,公开的审计结果信息125条。

  三是推进管理公开情况。2016年,盘锦市公开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416项,公开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476项。

  四是开展政策解读情况。2016年,盘锦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高、专业性较强的政府规章,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及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市政府主要领导解读政策1次,3名副市长解读政策4次,24名部门主要领导解读政策27次,文件解读42个。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本部门起草的文件解读信息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解读信息。

  五是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盘锦市依托民心网并与市政府网站对接,建立了“网络回应人”制度,2016年我市“民心网”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2062件。在市政府网站设立“市长信箱”,共受理信件5725件,按月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利用新型媒体,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六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16年,我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8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传真申请2件,网络申请44件,信函申请8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本年度申请办结128件,其中按时办结124件,延时办结4件。在128件已答复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5 件,“同意公开” 答复90件,“同意部分公开” 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七是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2016年度盘锦市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八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6年,盘锦市公开办理建议提案信息1120件(其中市本级320件),为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市统一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积极调查走访,抓紧办理落实。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进度、定质量,确保建议提案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三、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促进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盘锦市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初市委、市政府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2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坚持层层抓落实。

  二是印发规范性文件。盘锦市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盘委办〔2016〕61号)、《2016年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盘政办〔2016〕23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规定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出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自上而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常态化工作体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通报,向社会公布。

  三是抓好绩效考评工作。盘锦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省市政府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国家、省及本市工作要求,设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下发了《盘锦市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当年市政府办公室于6月末、9月末、11月末展开三次考评和年底进行全面考核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各县区、经济区、各部门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得分,纳入年终党委政府绩效考评。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推进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和县区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就业资讯、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等17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是发挥媒体优势。丰富政府公报公开内容,提高办刊质量,按时出刊发行。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时代媒体,构建了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有效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三是加强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盘锦市设立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利用各种载体,在办公或公共场所设立活动点,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板、悬挂宣传标语,LED电子显示屏公开、网站公开、向群众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和政策宣传资料,公开部门职能,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问题,主动征求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全市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0个,开设政务微博、微信17个。

  五、做好宣传、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盘锦市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2016年我市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培训活动6次,接受培训人员数达1000多人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确保政府信息按要求依法公开。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不够强,相关制度不够完善;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特别是处理依申请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规范、不够准确。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数质量还不够好。

  六、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盘锦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人员力量,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经常性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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