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即时比分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辽宁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辽宁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2827830,电子邮箱:lnczxxgk@sina.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辽宁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了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健全了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对被列为重点工作任务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等进行重点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42500条;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65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公开并进一步细化了省本级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除涉密部门外,省直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通过媒体和网站加大了减税降费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了政府债务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及报刊、电视等多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向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省财政厅制发主动公开文件182份,其中:规范性文件21份;通过《辽宁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中国政府采购报》《华商晨报》,辽宁电视台等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31篇;通过门户网站上传图片视频新闻、财政信息、公示公告等各类信息合计1657条;通过微博上传信息131条;通过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40210条,包括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9127条。

  (二)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围绕“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采取多种方式,公开了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事项、信访接待流程、依申请公开流程等相关财政信息。一是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5月15-19日期间,制作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展板,摆放于厅机关正门前,供群众查阅,并安排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和咨询的群众进行讲解。二是参加了省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活动。制作了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事项宣传短片和海报,并在服务大厅门前广场接受群众咨询,发放《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推进了政策解读工作。在《辽宁日报》头版发表了《以实际行动推进改革发展重塑国企辉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引起热烈反响》的文章,对落实“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即时比分财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了宣传。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积极宣传财政支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厅主要领导接受访谈2次、刊发新闻宣传稿件131篇,政策解读17次,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收支情况12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及时宣传财政改革相关措施和成效,公开加强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63条,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加大政府工作宣传力度。

  3.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在厅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化解过剩产能”专栏,公开了化解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梯级奖补资金分配等信息3条。

  4.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政策和成效等情况,公开政策文件182个,在中国财经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等媒体宣传155次。

  5.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组织开展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相关情况的宣传,公开公开了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政府债券发行情况,政府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等防范风险信息9条。

  同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初步建成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此外,办理建议提案269件,其中主办24件(包括全国人大主办件1件),协办245件,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均为100%,首次实现了主办件在厅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开。

  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一)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印发通知对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建立了各市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于2017年1月24日,即人代会后第3天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7年省本级政府预算信息。及时调度、通报省直部门和各市预算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督促省直部门、指导各市县及时全面公开预算信息。除涉密信息外,省直各部门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了本部门预算信息。全省13市本级(不含大连)和所有县区全部公开了政府预算信息,各预算单位均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二)推进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决算后,于8月份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度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报表,并首次在省政府网站建立公开专栏予以同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内容和细化程度等方面较往年均有明显突破,公开的表格和说明由上年的33个增加至2017年的47个,实现了“四个全部”,即“四部决算”全部对外公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对收支决算全部进行说明,省对下转移支付全部对外公开。组织省直部门于9月1日集中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首次实现“省直部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三平台同步公开三平台集中晒账本”,应公开部门决算信息的省直部门全部在法定时限内按时公开。指导市县级决算公开工作,全省所有市本级、县(区)均公开了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

  (三)公开减税降费信息。

  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国家出台的税收、关税政策文件34项,确保相关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公开了国家和省出台的降费政策文件6个,及时反映取消、停征及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38项的具体情况;公开了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23项,严格执行降低涉企收费政策。

  (四)公开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信息。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处罚和规章制度等信息4万余条,实现了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五)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分6批将2017年1-12月辽宁省政府一般/专项债券付息公告在厅门户网站上及时予以公开。及时公开了2017年度公开发行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文件、信用评级报告、公开发行政府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定向承销政府债券发行结果公告等信息和2016全省(含大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重要财税政策出台时,及时发布相关解读材料,推动政策有效落实。在厅门户网站设立了“政策与解读”栏目,发布解读信息8条;在《辽宁日报》发布政策解读5次;在《中国财经报》发布政策解读2次。同时,于2月21日和8月15日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分别介绍了2016年以来全省财政大力支持民生建设的有关情况和即时比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高度重视并做好民心网办理工作,健全民心网诉求办理工作体系,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好民意诉求的难点、热点问题。全年办理民心网事项61件,全部按时分转、按时回复办结,好评率100%。收到民心网发来喜报贺信两次,以12.14分的综评成绩在全省70余家省直部门中获得了第二名,财政系统诉求办理平均分、办件平均天数在全省行业系统中均名列前茅,我厅政民互动指数在45家省直部门和省属机构中排名第一。办理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箱咨询投诉243件,均作出妥善答复,同时,认真办理收到的群众来信,及时答复,有效地回应了社会关注热点,创造了良好的政民互动氛围。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积极应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形势,针对网上申请逐步增多,用于科研、论文类的申请大量增加等实际情况,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研究起草答复意见,由专业法律工作者在法律层面把关,经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反馈申请人,切实做到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5件,均按规定期限办理完毕。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9件,同意公开答复的28件,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的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9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

  此外,对公开答复提起行政复议的24件,维持答复意见的23件,重新答复的1件。

  七、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了我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各市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制作了统一的公开参考模板,细化了公开内容,增强了公开的规范性。

  八、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举办了全省财政系统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新闻媒体和专业院校的专家进行授课,对如何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做好财政新闻舆论宣传、如何在新媒体环境下积极开展网络舆情研判与应对、如何有效提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理论和实践等课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全省财政系统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全面提高了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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