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报送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积极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真实、准确、完整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13106余条,在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积极拓宽“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不断规划和改进栏目设置,开辟政务公开和相关重点工作等专栏,对有关事宜文件规定及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同时,2018年我厅新媒体建设持续稳步向前发展,官方微博“@平安辽宁”,在新浪网发布博文14780条,日均与网民互动私信70余条,与网民互动26000余人次。在政务排行榜的数据统计中,省厅官方@平安辽宁继续蝉联“辽宁十大政务机构微博”、“辽宁十大公安系统微博”榜首,在“全国十大公安局微博”中位列第八名。我厅继续依托“一站双微”平台,探索创新各项“互联网+服务”模式,与网民开展互动,关注民生、民愿,以及涉及公安工作的网上热点信息。利用“一站双微”平台,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家纠”活动,将公安新媒体工作同公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助推各项公安工作向纵深开展,得到了公安部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对内容和适用范围的把握。对适宜公开的文件在加盖信息公开专用章之后,向社会公布,供民众查询。我厅还紧紧依托“辽宁公安”门户网站,重点围绕行政职权等事项内容设立专栏专题,对所涉权力清单、权力下放、行政审批、国家职业资格审核等各类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所有事项内容,除涉密项目外,全部分别于2018年3月、8月通过省政府网站和我厅官方网站公开。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执行财政监管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无违规行为。同时,2018年我厅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省财政有关文件精神,对可公开的149个采购项目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行政审批有关情况。2018年度,公安厅驻省政务中心审批窗口全体工作人员立足自己的本职工作,团结一致、加强协作,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累计受理各类审批事项430件/次,审批发放各类证照409件/次,接受办事群众各类事项咨询累计1100余次,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事件7次,群众满意率100%。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梳理并对社会公布了权责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事项。工作开展中,深入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紧密依托“一站双微”平台,充分发挥全省公安政府网站“航母式”、集群化效应,通过明确重点、点线结合,注重服务,勇于创新,积极推进资源整合与共享,共建立网站117个,(1个省厅公安政府网站、14各市公安政府网站、102个分县局政府网站),积极拓宽“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对有关事宜文件规定及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并利用开设的互动栏目回复网民咨询、求助1200余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共承办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6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7件(主办22件),人大议案5件;省政协提案24件(主办9件),全部高效优质办结,办结满意率100%,相关答复意见已通过“辽宁公安”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开展政策性解读情况

  2018年,全省公安宣传部门通过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辽宁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共计刊(播)发各类稿件25000余篇,邀请召开各类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130场,开展系列主题宣传30余次,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活动100余次,发放新闻通稿700余篇,对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各类政策进行解读共计25次,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拥警、爱警氛围,社会反响良好。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每一位公民的知情权,我们收到的每一件群众申请交相关警种部门拟定答复意见,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后,由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综合整理,主管厅长签发后,正式答复申请人。

  (二)申请情况。2018年,共收到公开申请59人(次),内容涉及经侦、法制、刑技、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全部予以书面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6件,无被依法纠错情况。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按照中办、国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厅成立了辽宁省公安厅“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协调小组,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安宣传纪律加强涉警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应急预案》(试行)。建立涉警舆情同步处置“五项机制”:建立健全舆情研判制度;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舆情通报机制;建立健全舆情会商机制;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应急处置机制。2018年,经认真工作,未出现涉警舆情事件。此外,我厅积极回应网民关切,2018年公安民心网共接受群众诉求8.1万件,通过诉求转办4.5万件,办理优秀率达98.7%。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厅信息公开没有接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没有依法被纠错和其他情形问题,没有行政诉讼件,没有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件,没有依法被纠错或其他情形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厅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辽宁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重新梳理《政务公开工作目录》,研究制定《辽宁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规定》、《辽宁省公安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发布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全面、正确、有效的实施。2018年,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8项,其中本年度新建制度3项(《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辽宁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兼职人员2人,组织召开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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