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8年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事项十一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抚顺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即时比分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文件精神。抚顺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市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部公开。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市召开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下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抚政办〔2018〕40号),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和完成时限;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协调,有计划、有总结,有培训、有指导,有督查、有通报,加强考核、常抓不懈。

  2018年,我市以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以下称“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和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以及社会公益公开为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传播、数据开放,做好政务舆情回应,规范办事服务,抓好平台建设,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8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56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06条,其他信息65460条。

  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5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7件,其他信息42278条。

  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1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9件,其他信息2318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公共资源、社会公益、财政预算、环境保护、财税改革、民生热点、政务服务、调查征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我市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公共资源、社会公益、环境保护、民生热点、安全生产等信息35717条。二是通过编发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500条。三是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5466条。四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05场,重点向社会公开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7357条。

  每月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总结和报表、每季度报送依申请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情况,每月对全市政府网站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政府决算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我市本级预算部门、各县区和部门按时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信息2369条。二是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在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等信息。包括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以及经费增减原因2137条。三是公开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信息39条。

  (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我市按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市公开了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涉及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有关信息663条,并按时更新相关信息。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219条,以及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317条。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市按时完成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集中公开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3102条。新闻媒体公开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内公路重点建设、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使用林地等相关信息55条。

  (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市按时完成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公开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信息1249条。新闻媒体公开了福彩体彩、脱贫攻坚、社会救助、教育领域、基本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257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市加快建设市、县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更多事项“一网通办”,2018年底前,我市实现了70%的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

  全市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制作流程图,提供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填写说明等样例以及电子文档下载服务。办事指南内容准确规范,与实际办事一致,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二)提升服务能力。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动线下线上服务融合,政务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群众和企业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杜绝“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配备,改善服务环境,避免出现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强化运行监管,确保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清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交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开展政务服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加便利。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全市建议提案共625件,办结率、走访率均达到100%,全市圆满地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办理工作目标。其中:市人大建议317件,市政协提案308件,分别交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部办结,及时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市对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牵头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文件和解读材料互为链接,并同时公开,在政府网站发布解读信息107个。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为市民解读政策。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105场,市政府秘书长、教育局局长等主要领导进行了新闻发布,并现场解读重要政策105件。

  抚顺电视台综合新闻进行了政策解读,各单位利用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两微一端)解读政策229条,全市43名主要领导在“政风民心”电视栏目中宣传讲解政策126件,专家解读政策23次。政策解读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电视栏目等形式,更加直观展示。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全市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职、申请渠道畅通,设立了A、B岗,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对申请人所需信息,采取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答复书中明示救济渠道和能够区分文书的编号。

  2018年,通过信件、当面、网络、传真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及补偿相关政策、国企改革、残疾人补助、医疗费用标准、政府机构职能、房屋拆迁回迁安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对77件申请,按照申请“流程办理”,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属主动公开范围的37件,同意公开答复的2件、“涉密不予公开”2件、“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或“政府信息不存在”7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29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诉讼1件,维持原判,无败诉情况。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市各单位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部门、收集人和新闻发言人,负责监测本地区、本系统舆情,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在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政府报告;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涉事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查明情况,落实整改,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各部门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动态发布信息36个,消除不实传言5件(次),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切137次,政风热线回应百姓热点问题105次,热点回应率100%,受到了公众认可。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举报2例、复议1例、诉求1例,举报、复议和诉讼办结率100%;全年行政复议和诉讼各1件,依法办理,驳回行政复议和诉讼请求。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包括各县区、各部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查阅场所建设情况;宣传、培训等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分别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89个,专职人员69人,兼职人员245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全市各单位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并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

  (三)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建立了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效。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全市政策解读工作制度、全市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全市列席相关会议制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市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制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澄清工作制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全市新闻发布制度、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关规定、全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办法。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履行工作程序,各项制度落实到位。2018年,市政府对县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进行了工作指导,实地检查,采取工作调研、实地督导、公开通报等项措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1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四)查阅场所建设情况。我市制订了《抚顺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工作制度》,市直各部门将2018年制定的可公开文件,送达到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市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

  目前,全市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03个,接待查阅者31566人(次),其中,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图书馆接待查阅者6667人(次);市政府部门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70个,接待查阅者4627人(次),县区、部门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7个,接待查阅者11055人次,乡镇政府和社区、村委会信息查阅场所116个,接待查阅者9217人(次),为公众提供文件707份。

  (五)宣传工作情况。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以“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主题,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周活动。市长杨维同志发表了《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署名文章,并接受媒体采访;市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政府秘书长进行了新闻发布,全市8个县区、43个部门和单位参加了活动,设立政策咨询宣传点125个,发放宣传材料5.9万份,政策咨询4.7万人次,征求意见1066个,解决百姓诉求等问题569个。辽宁电视台、抚顺日报、抚顺晚报、抚顺电视台、抚顺电台等进行了宣传报道。

  (六)培训工作情况。2018年,全市开展了政府网站工作培训、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政务服务事项库信息录入工作培训,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55场次,培训人数为4577人;市委党校开设了政务公开课程。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需增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涉及面广、涵盖事项多,公开事项、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依申请公开遇到疑难问题解决方式和手段不强,需要进一步完善此方面工作。

  2.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大信息公开检查、督办力度,做到适宜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二是抓好业务培训。针对个别县区和部门人员业务不熟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同时,通过经验交流、服务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网站建设。科学建设栏目,拓展服务功能,确保涉及面广、涵盖事项多的政府信息按时公开。

  十一、其它应报告事项

  2018年,抚顺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均免费提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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